每個人都有每個人擅長的表達形式,這是我最近的心得。

      一開始得文學獎,是因為寫現代詩。可是在我寫現代詩的時候,內心裡其實是想要寫小說的。開始寫小說之後,發現自己的故事很無味,我想要寫長一點的小說,至少在2000字以上的小說。

      可是到了現在,我覺得我寫得最好,讀起來最有感覺的,反而是1000字以下的短篇「故事」,我之所以說是「故事」,因為有的時候很難去歸類,那到底是散文還是小說。

      假做真時真亦假,有的時候故事是真的,就當作散文吧!故事是假的,就當作小說吧。

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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