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把投稿刊登出來的文章,放在公司的公布欄裡。那個欄位放置的,多是一些同事的創作或公益宣傳資料,所以倒也沒有什麼好不好意思的。

      昨天中午休息時間,經過公布欄的時候,發現有一個其他部門的女生站在前面看,循著她的眼光看過去,剛好就是我寫的那篇〈都會裡的愛情故事〉。

     「因為能夠寫出像那樣的好文章,所以才會捨不得放下那只筆吧!」

      有的時候,覺得自己到極限了,沒有靈感了。可是過了幾天,又因為發生了什麼事,想到可以把它寫進小說裡,於是文章就又生產出來了。

      對我而言,創作最愉快的地方,就是把本來看起來像是一些零碎的片段、對話,組合成一篇有頭有尾的小說,並且給人深思的空間。

      我的小說,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的前提之下,多是以短篇或極短篇出現,但我也習慣了這樣的方式。就讓我成為「短篇和極短篇之王」吧,又有誰說這是不可以的呢?

      各位讀者,如果你們喜歡我的文章,請你多多的為我宣傳,不管是按一個推或者是分享到你的FACEBOOK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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